南京购房落户政策
非南京户口想要通过购房落户南京的,可根据南京购房落户政策规定的在南京市购买60平方米及以上的商品房(含二手房)就可以办理本人、配偶、未婚子女户口迁入的,而按照购房面积大小每递增20平方米可增办1人(要是直系亲属),注意的是江宁、江浦和六合“老三县”与主城八区未实行户口通迁。
南京落户申报证明材料
1、由申请人打书面申请报告;
2、持有公安部门的户籍章的原籍户籍证明;
3、具备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已婚的需要准备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5、购房的住房所有权证原件和复印件;
6、需要到公证处公正一份直系亲属的证明书;
7、买卖契约复印件;
将准备好的资料到所购买住房所在地的公安局办证大厅办理相关事宜。手续大约需要一个月才能完成。
南京购房落户政策注意事项
1、 夫妻双方均未外来人口的,需要入户的业主,在产权证上有一方姓名就可以入一家三口的户口。
2、遇到夫妻双方一方为南京市户口,另一方为外地人,那么非南京户籍的入户人员一定要是产权人或共有权人,否则无法入户。
3、南京学校集体户口在南京买房,不满60平米,在江宁不能迁户口。
4、同一套房子5年内只能迁入一次外地户口,未满5年迁走的话也需等当时迁入时间满5年才能再次签出。